張貼日期: 2026-03-06 14:52:48 點閱:22
| 主旨: | 「校長事件審議會調查人才庫設置要點」,業經教育部於115年2月2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500132A號令訂定發布,請查照。 |
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2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500132B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 |
| 三、 | 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組吳秘書,電話:(02)7736-7790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