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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「彰化縣普光慈善會助學金實施辦法」,請符合資格者依限提出申請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教務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4-09-03 13:29:48 點閱: 318 (41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申請資格:

ㄧ、設籍彰化縣之學生。

二、因父、母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、罹患重大傷病、失蹤、服刑、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。

三、特殊境遇家庭證明、身心障礙手冊、重大傷病卡。

其餘事項請詳閱附件,若有申請需求,請於9/30前洽教導處教務組。

附件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