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「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」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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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教務組長
張貼至 2026-08-31止
張貼日期: 2025-07-11 15:48:01
點閱:8
主旨: |
檢送「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」1份,請查 照。 |
一、 |
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7月9日藝演字第1140001871號。 |
(二) |
A組團隊成員比例計算如遇小數點,應採用無條件進位到整數,並以正式演出人員計算。 |
(三) |
室內樂合奏(包括絲竹室內樂)候補人數調增至2人。 |
(五) |
本比賽官網成績查詢及公告時間調整為該類組比賽結束隔日上午10時後。 |
(七) |
明定演出期間禁止攜帶含水、易燃液體及使用明火等。 |
(一) |
團體項目分(北、中、南)區:自115年3月1日起辦理。 |
(三) |
本比賽決賽整體辦理時間循往例為當年度3月1日至3月31日止(包括團體及個人項目),本學年度決賽確定日期及賽程將於115年1月15日前公告於本比賽官網。 |
四、 |
本賽事涉及學生免試入學比序項目之採計、以競賽表現入學之申請,同時為維護學生參賽權益,請於其他活動相關期程規劃時,將本比賽決賽期程納入評估,俾避免及降低本賽事與其他活動辦理時間衝突情形。 |
五、 |
旨揭比賽實施要點同步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(https://web.arte.gov.tw/music/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