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主旨: | 「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」,自115年1月15日停止適用,請查照。 |
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數位發展部115年1月15日數授資法字第1155000010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數位發展部已依114年12月1日施行之「資通安全管理法」第11條第3項規定,訂定「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審查辦法」並於同日施行,爰旨揭原則配合停止適用。 |
張貼日期: 2026-01-20 09:50:41 點閱: 216 (731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| 主旨: | 「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」,自115年1月15日停止適用,請查照。 |
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數位發展部115年1月15日數授資法字第1155000010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數位發展部已依114年12月1日施行之「資通安全管理法」第11條第3項規定,訂定「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審查辦法」並於同日施行,爰旨揭原則配合停止適用。 |